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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沈阳佳一商贸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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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已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
    成立时间:
  • 公司地址: 辽宁省 沈阳 沈河区 十三纬路70号
  • 姓名: 郭占海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

    本溪市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

  • 所属行业:传媒 广告服务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10-25
  • 阅读量:55
  • 价格:200.00 元/个 起
  • 产品规格:不限
  • 产品数量:9999.00 个
  • 包装说明:不限
  • 发货地址:辽宁沈阳浑南区  
  • 关键词:本溪市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

    本溪市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详细内容

    法定的挂失必须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。声明公告因为按法律规定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挂失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你的社会责任。声明公告也就是说,若遗失要记得及时申报挂失,并通过报纸挂失声明公告,不给犯罪分子创造机会。以免自己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.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,你不再承担。挂失是一种非常重要必须办的事情。可以免去你丢失后犯罪利用作案后的责任。若没有挂失,将承担法律责任!
    报社下设办公室、部、行政处、保卫处、广告部、工会、发行部、经理部、政法部、科教部、文艺部、工业部、城建部、县区部、财贸部、经济周刊、洞天周刊等部室。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近500人。
    本溪市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
    《本溪晚报》创刊于1995年,日发行量30000余份,均由本溪市委主办。本溪日报社自办发行,发行范围:市直、企事业单位,本溪满族自治县、桓仁满族自治县、平山区、明山区、溪湖区、南芬区及个人订户。
    本溪市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
    《本溪日报》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,日发行量50000余份。
    本溪市购房合同丢失登报声明
    2012年1月1日起,本溪辽晚传媒撤离,并由本溪日报社广告部重新经营报社全部广告业务,并开展新产品(电子产品、小商品、海产品、副食品、酒类等)代展、代销、代理等多种经营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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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欢迎来到沈阳佳一商贸有限公司网站, 具体地址是辽宁省沈阳沈河区十三纬路70号,联系人是郭占海。 主要经营沈阳佳一商贸有限公司主营业务:户口迁移登报声明、声明公告登报、辽沈晚报广告部登报、沈阳晚报广告部登报。我们用十几年的时间,已经发展成为一家服务于千万家企业的报纸媒体平台,通过微信即可传递内容手续,登报后报纸送货上门等一系列便民便捷服务。欢迎来电咨询。。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。 我们公司主营辽沈晚报广告部,沈阳晚报广告部,辽沈晚报,辽沈晚报广告部,户口迁移登报声明,声明公告登报,如果你给了我机会,能为你服务,那可以肯定的是,我们可以合作的很长久!如果你对我们的公司的产品感兴趣欢迎来电咨询!